【无锡疫情防控通告】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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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来(返)锡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实行来(返)锡人员健康申报制度通告如下:
3. 曾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共同乘坐同一密闭型公共交通工具的(飞机、火车、大巴、客轮、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
4. 身边有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或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二、健康申报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公安微警务”中“服务大厅—网格疫情”模块,采取上门或自主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上述人员所在社区网格员上门进行登记,或由申报人通过网格员提供的对应二维码自主扫码申报。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主动申报、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述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时间:2020-02-13 11:10:00
ꄘ无锡市塔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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