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疫情防控通告】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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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升级“锡康码”和推广“苏康码”
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的通告
(第15号)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通过健康通行码实施精准管理,依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完善升级“锡康码”、衔接推广“苏康码”,提升疫情精准防控水平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锡康码”的完善升级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升级版的“锡康码”采用红、黄、绿三色分类,即在原有红码和绿码的基础上,增加黄码类别,并实施分级管控、动态调整。
(一)判定标准
(1)正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正在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3)14天内来自境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有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来锡中外人员;
(4)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14天内来自境外非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且无境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来锡中外人员;
(3)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且未被判定为高风险、中风险的人员;
4. 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疫情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具体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1. 持“红码”人员应当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主动填报健康状况,不得擅自离开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持“绿码”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审核员根据本通告明确的红码、黄码、绿码判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审核调整。
时间:2020-03-21 2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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