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学生职业行为谁来“买单”
近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校、中小学及幼师的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小磊君对于教育部出台的新规举双手赞同。十项准则的推出,将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然而,教师职业行为有了具体的十项准则,那么,学生职业行为又由谁来“买单”呢?教师、学生都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构成,双方都应该拥有各自的行为准则。
近些年来,出现了部分教师虐待、猥亵、性骚扰学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教师行业蒙上了“灰尘”。但是,仍然有很多很多优秀的教师坚守在岗位的第一线,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可是,面对如今“打不得”、“骂不得”孩子的年代,教师更像是行走在钢丝上的可怜木偶,如履薄冰。
教师职业是一项“良心活”,很多工作难以进行准确量化评价,对于学生教育尺度更是难以把控。正是这种尺度的难以掌握,才导致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小心翼翼”,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引发难以控制的局面。反观,学生的行为则要宽松得多。
小磊君生活的地方,发生过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掀女老师的裙子事件。处理的最终结果是校方和家长对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而女老师却因此委屈辞职。即使如此,仍然出现了这样的评论:“为什么老师要穿裙子?”“孩子还小,给予教育、批评就行了”“有多大事,还委屈辞职,心理素质太差,怎么当老师”
小磊君对这样的事情表示遗憾和无奈。受伤害的是老师,无辜的却总是孩子。前不久,西安市初中男孩跳楼事件仍然历历在目。老师在征得孩子及家长的同意下,一起去理发店为孩子剃了平头。事后,该位老师还积极、主动的进行了家访,做思想工作。然而,没有想到,孩子却选择了跳楼。而死者的家长却一改之前的说法,认为老师和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我们在惋惜这位学生的同时,更为老师感到心痛。小磊君认为,出现这些事件的根本是在于没有孩子行为准则的规范。在人们的眼里,学生总是被定性为“弱势群体”、“受保护群体”,因为年龄小,就应该给予特殊的照顾或权利。殊不知,这样的意识导致的结果却是:即使教师想“有所为”,实际上却“不敢为”。
教师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了老师的行为,那么,作为学生,他们的职业行为又该谁来“买单”呢?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0-28
- 08-29
-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