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影中学家校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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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1-14]

为了搞好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制度,做好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特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一、规定每月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5人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学生的学习情况确定好联系对象、联系方式,及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德育处对部分特殊学生建立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便于及时了解情况,处理应急问题。

    三、全体教师必须做好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团结协作,廉洁从教,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四、利用好《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家长意见栏必须由家长填写,教师附言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填写。

    五、每学期期中、期末学校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