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影中学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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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1-14]

一、 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 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 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 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 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 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七、 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 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 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 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十一、 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