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影中学防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总结报告
[日期:2017-10-12]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根据市、区教育局转发《通知》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学校积极开展自查和预防工作:
一、成立了无锡市塔影中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在校门口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了校长室处理事件的值班负责人。由学校德育处制定了无锡市塔影中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完善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德育处包主任解读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并公布了《无锡市塔影中学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及措施,告知全体教职工面对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的预案程序。德育处建立了校园暴力行为发现、处置程序,确保纪律和法规能够得到贯彻实施。制定从接受校园暴力报告到问题界定、调查、制定方案、介入干预、效果评估、结案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并成立了校行政执勤、各年级教师课间值勤、校门口护校队三级校园安全专项小组,小组定期巡查并做好记载,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针对学校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每学期定期开展安全法制教育,特别是在诸如放假节点、QQ群语言文明交流、男女同学交往等方面加强专项法制教育,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了《遇到校园暴力怎么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专题法制讲座,以案说法,增强教育力度。学校德育处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团体心理健康辅导,对有苗头问题的个别学生,则依靠学校的“6+1”关爱制度,建立学生心理成长追踪档案,进一步完善家校配合制度,采取家访、结对等个体心理关怀措施,进行重点关注。
四、依靠学校辖区派出所力量,通过驻校结对民警,建立校园警务室。预防为主,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及时调查处置涉嫌校园欺凌的事件,如果出现较为严重校园欺凌事件,老师通过谈话解决不了的,就由派出所民警和校德育处会同出面解决。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学校在除涉及师生隐私的场所外,均建立了防控系统,由校长室、总务处、门卫室定时巡视,有力地保障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因预防措施到位,我校无校园欺凌类重大偶发事件发生。基本上达到了专项治理预期的“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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