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影中学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要求
[日期:2017-12-01]
无锡市塔影中学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的几点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和梁溪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锡梁教[2017]54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课程管理、作业管理、作息管理、辅导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课程管理
严格按课表组织教学。学校班级课表在教室张贴,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未经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调课,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音体美课程均应上齐上足。
二、作业管理
统筹控制作业总量。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要负责对各门学科作业的统筹管理,把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务处加强平时对各班学生作业量的检查。
增强作业实际成效。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三、作息管理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总量规定,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
规范优化作息时间安排。
不得随意占用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四、辅导管理
严禁教师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和参与校外补课培训。老师不得推荐、暗示、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不得推荐、建议、要求学生进行校外或网上付费性学习。
五、教师管理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不得对学生做出违反减负要求的语言和行为。
认真对待学生作业。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
无锡市塔影中学校长室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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